中国经济史上的数目和单位
《中国制度史研究》·杨联陞
英国学者克拉潘(J.H.Clapham)说过,经济史在方法论上的特征是“主要以它对数量的兴趣为转移”[1]。在涉及到数量时,当然有必要对于所用的数目和单位有透辟的了解。作为一名经济史研究者,我发现,在中国典籍所使用的数量和单位中,必须要先注意到某些预防事项。这里所要牵涉到的原理可能显得很普通,而且不会仅限于中文典籍。但同样一些老例子的不断反复出现,以及新的例证的不断发现,都表明这些普遍性的预防事项还是值得注意的。 第一件预防事项,是要警惕印刷的错误和抄录者的错误。中国字中的一、二和三很容易被混淆,因为它们分别写做一横、两横和三横。四这个数字的古体写作四横,因而就更加剧了混淆。古体的七和十之间甚至比它们的近体字之间更加相像。两个字都是用一个“十”字来表示,惟一的不同是十这个字的一竖要长些。[2]近体字中,十和千仅仅以顶上的一撇来区分。 在中国的典籍中可以找到为数众多的印刷错误。为了避免此类错误,小心谨慎的中国人采用了可以叫做“防异体”(alteration—proofforms)的数目字。从一到十,以及百和千的数目都有特殊的字体。[3]这些字体中有的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几世纪,尽管一整套的十个或更多的防异字体,只能从7世纪末算起。[4] 在单位的印刷错误中,最为严重的是把“升”印成“斗”,把“斗”印成“升”(这是两个容积单位,10升等于1斗)。从在敦煌发掘的中古的手稿中,我们看到,这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