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上为花费辩护——传统中国的一种罕见观念
《中国制度史研究》·杨联陞
二十三年以来,塞基·埃利塞夫教授(Prof.Serge Elisséeff)作为哈佛燕京学社的社长,对亚洲的高等教育做出了很多贡献。而且,作为哈佛大学远东语言系系主任,他以远见和领导才能指导了哈佛远东研究的发展。在该系学生的培养中,埃利塞夫教授所一直坚持的一个要求,就是要阅读中文和日文的文献。这是对于学习中国历史的任何一个严肃认真的学生而言都尤为重要的要求,或许可以由即使是像我所乐于献给他的此文这么相对狭窄的主题,以一种有限的方式来加以说明。 在有关消费和生活标准的问题上,传统的中国思想总的来说是赞同积蓄和俭省而反对花费和奢靡的。人的欲望被看成是永远不能完全满足的某种东西,因而或多或少地是被当做一种必要的恶而加以控制和管制的。积蓄受到鼓励,以防备饥馑、疾病和不寻常的花费如婚礼和葬礼,而节约或俭朴则因为本身就是一种美德而受到鼓励。生活水平上的不同常常被解说为对于政治或社会差别而言乃属必要的标志。而且,在理论上,道德高尚的人和有才智的人应该享受得更多。不过,由于实际情况并非总是如此,从古代起就有了基于像“命”(以及后来的“因果报应”)这样的概念的解释。心理学上的例证也被用来贬斥花费和奢靡。例如,一个人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很容易的,但要降下来则非常痛苦——因而在吃甘蔗时从滋味较差的部分开始就更为可取,尤其是假如那根甘蔗就是一个人毕生所能享有的一切的话。[1] 总之,上面这些代表了从政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