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艺术论
《红楼梦论稿》·蒋和森
一 世界性的艺术成就 《红楼梦》出现在十八世纪中叶的中国封建社会,简直使人感到是一个奇迹。 这部小说在创作成就上,已经达到西欧后期现实主义的成熟水平;可是,它的作者曹雪芹,却比托尔斯泰、巴尔扎克、狄更斯等名闻全球的艺术大师,还要早约一个世纪就登上世界文学高峰。 在曹雪芹从事创作的年代,中国文学虽已有两千多年的悠久传统,但在小说创作上似乎还没有提供足以产生像《红楼梦》这样高度成熟作品的艺术经验。在《红楼梦》以前已出现了《水浒》、《三国》、《西游》这样的杰作,但这些作品无论在艺术风格上,在反映生活的方式上,都和《红楼梦》不同。显然,志在“不借此套”[1]的曹雪芹,必须从事艺术上的开辟和创造,才能把他寄寓了无限感慨的“一番梦幻”,以长篇小说的形式表现出来。 “自从《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2]鲁迅先生的这句话,确是说出了《红楼梦》的独步千古之处。首先,它以细密精工而又深沉阔大的现实主义笔力,对封建社会、特别是贵族统治阶级作了擘肌分理的艺术剖视,并从而展示出这个阶级及其所寄生的封建社会不能不走向衰败的命运。 《红楼梦》,这是一部对封建时代的生活感到绝望和悲愤的书,它的伟大价值首先是表现在思想的、社会的意义上,这自然是毋需多说的。但是,不能不看到:如果曹雪芹缺乏极高的艺术表现能力,他对封建社会的批判和对反封建事物的赞美,就不可能这样有力、这样动人地发挥出来。 一个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