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注卷之十
《周易集注》·来知德
革去故也 “革”者,变革也。泽在上,火在下,火燃则水涸,水决则火灭。又中少二女不相得,故其卦为变革也。《序卦》:“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所以次井。 革:己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己,音纪,十干之名。 “己”者,信也。五性仁、义、礼、智、信,惟信属土,故以“己”言之。不言戊而言己者,离兑皆阴卦,故以阴土言。且文王圆图,离兑中间乃坤土,故言己也。凡离火烧兑金断裂者,惟土可接续,故《月令》于金火之间,置一中央土,十干丙丁戊己而后庚辛,言离火烧金,必有土方可孚契之意。“日”者,离为日也。“己日乃孚”者,信我后革也。言当人心信我之时相孚契矣,然后可革也,不轻于革之意。“元亨利贞悔亡”者,言除敝去害,扫而更之,大亨之道也。然必利于正。亨以正,则革之当其可而悔亡矣。盖不信而革,必生其悔,惟亨而正,则人心信我矣,所以“己日乃孚”而后革也。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己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 以卦象释卦名,以卦德释卦辞而极赞之。火燃则水干,水决则火灭,有相灭息之势。少女志在艮,中女志在坎,有“不相得”之情。水火以灭息为革,二女以不能同居,各出嫁为革,故曰“革”。“革而信之”者,言革而人相信也。东征西怨,南征北怨,革而信之之事也。离之德明,兑之德悦,明则识事理而所革不苟,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