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

《南华真经注疏》·成玄英
南华真经注疏卷之四 河 南 郭 象 注 唐西华法师成玄英疏 内篇养生主第三 夫生以养存,则养生者理之极也。若乃养过其极,以养伤生,非养生之主也。 吾生也有涯, 〔注〕所禀之分各有极也。 〔疏〕涯,分也。夫生也受形之载,禀之自然,愚智修短,各有涯分。而知止守分,不荡於外者,养生之妙也。然黔首之类,莫不称吾,则凡称吾者,皆有极者也。 而知也无涯。 〔注〕夫举重担轻而#1神气自若,此力之所限也。而尚名好胜者,虽复绝膂,犹未足以慷其愿。此知之无涯也。故知之为名,生於失当而灭於冥极。冥极者,任其至分而无豪铢之加。是故虽负万钧,苟当其所能,则忽然不知重之在身;虽应万机,泯然不觉事之在己,此养生之主也。 〔疏〕所禀形性,各有限极,而分别之智,徇物无涯。遂使心因形劳,未嫌其愿,不能止分,非养生之主也。 以有涯随无涯,殆已; 〔注〕以有限之性寻无极之知,安得而不困哉。 〔疏〕夫生也有限,智也无涯,是以用有限之生逐无涯之智,故形劳神弊而危殆者也。 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 〔注〕已困於知而不知止,又为知以救之,斯养而伤之者,真大殆也。 〔疏〕无涯之智,已用於前,有为之学,救之於后;欲不危殆,其可得乎。 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 〔注〕忘善恶而居中,任万物之自为,问然与至当为一,故刑名远己而全理在身也。 〔疏〕夫有为俗学,抑乃多徒,要功而言,莫先善恶。故为善也无不近乎名誉,为恶也无不邻乎刑戮。是知俗智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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