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
《黄帝内经灵枢注证发微》·马莳
陰陽二十五人第六十四 內有陰陽二十五人之別,故名篇。 黃帝曰:余聞陰陽之人,何如?伯高曰:天地之間,六合之內,不離於五,人亦應之。故五五二十五人之政,而陰陽之人不與(去聲。)焉。其態又不合於眾者五,余已知之矣。願聞二十五人之形,血氣之所生別(去聲。),而以候從外知內何如?岐伯曰:悉乎哉問也!此先師之秘也,雖伯高猶不能明之也。黃帝避席遵循而卻曰:余聞之,得其人弗教,是謂重失;得而泄之,天將厭之。余願得而明之,金櫃藏之,(《素問》有金匱真言論,其匱不從本義,蓋同也。《書經》蔡註釋金膝,亦以為金膝之匱。)不敢揚之。岐伯曰:先立五形,金木水火土,別(去聲。)其五色,異其五形之人,而二十五人具矣。黃帝曰:願卒(如字,盡也。)聞之。岐伯曰:慎之慎之,臣請言之。 此帝述伯高之言,以問五行之人,而岐伯遂舉其端以言之也。帝以天地之道曰陰與陽,而人身應之,故嘗以人之為陰為陽者問之於伯高。彼謂天地之間,太極分為陰陽,陰陽分為五行,故五行一陰陽,陰陽一太極,所以天地人之理,舉不外乎五行,而人身與之相應。五行之中,各有其五,即如屬木者為主,而木分左之上下,右之上下,則為五矣。五行各五,計有二十五人之式,而彼陰陽和平之人不與也。大凡五行,各有體態,眾人不能相合,但其形之所以異,血氣之所以生別,而欲由外知內,此伯高之所未及,而帝之所以復問也。伯言先立五形,有金木水火土之異,而別其五色,異其五等,則二十五等之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