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则 三山王多口
《鹿洲公案》·蓝鼎元
有陈阿功者,以急究女命来告。云其女勤娘,嫁邻乡林阿仲为妻。于归三年,未有男女。仲母许氏,素酷虐,憎女贫窭。 “此九月十三日,我造其家看视之,则女已杳无踪迹,不知系打死灭尸?抑嫁卖他人也?” 问:“汝女曾否往来汝家?”曰:“八月来,九月初六日方去,有王阿盛可质。” 摄讯之,则阿仲母许氏切切鸣冤云:“寡守十七年,始娶一妇,而媳妇连月归宁。七月间往复者二,八月六日再去,十七日、廿四、初三,速之数次,皆不还。不知何故?至此十三日,陈阿功忽到我家,欲索女命。此必系阿功立心不良,欲图改嫁,故藏匿耳。” 问陈阿功:“女在汝家,以何日旋去?舆耶?步耶?何人偕之?”曰:“女九月初六日言归,贫人不能具肩舆,遣其弟阿居送之半途,步行而去。”问:“汝两家相距远近几何?” 曰:“十余里。”阿仲母子大呼曰:“并无归来,左右邻可质。” 问王阿盛:“汝于何日、何处遇见陈女旋家?”曰:“闻阿居言之耳,未见也。我家里许,有三山国王庙。我九月六日,锄园道左,见阿居自庙归来,言:‘吾父命我送姊还家。’我问曰:‘姊在何处?’阿居曰:‘去矣。’我所闻如此而已,余不知也。”问陈家贫富何如?阿盛曰:“贫甚!”“至庙几里?”曰:“三里许。”“林家至庙几里?”曰:“六七里。” 呼陈阿功诘之曰:“汝女既已适人,汝家又非甚富,值此米珠薪桂之秋,日日归宁何为?且夫家促回三四,汝不听去,又何为?初三来请,汝既不依,岂有初六无故自行送去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