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 苏联工业的管理机构
《萍踪寄语》·邹韬奋
关于在苏联的工人所得的待遇,上次通讯里已略述大概,其次我们便想到工人怎样参加工业上的管理;但是要明白这一点,又不得不先把苏联工业的管理机构很扼要地弄清楚。 在一九一七年二月的革命成立所谓临时政府之后,当时的工业仍在私人的手里,在每个大工厂里的工人即选举“工厂委员会”(factory committee),代表他们的利益;自临时政府至苏维埃政府成立的那段时期内,这种工厂委员会便是工人的主要的经济的组织,藉以获得工资的增加和工作环境的改善;时常和厂主及工厂经理,乃至临时政府,发生冲突和斗争;在较大的城市,那里的工人已有政治的意识,他们的工厂委员会并派代表参加本地的苏维埃。在临时政府之下,厂主和经理仍以老态度对付工人,结果劳资间的冲突愈尖锐化,厂主和经理即以“关门大吉”为要挟,于是工厂委员会乃起而要求厂务的管理和是否必须“关门”的判定。苏维埃政府成立之后,对于工业之收归国有,原定逐渐进行,只先从管理集中入手,但停止生产或关厂而逃的厂主日多一日,工人为维持自己生计,由工厂委员会接收工厂而继续生产者也日多,于是政府为统一管理以免秩序紊乱起见(同时也因对付内战,国际干涉,及压制反革命等等的需要),一面加速实行工业收归国有,一面于一九一七年设立最高经济会议(Supreme Economic Council)来主持一切。最初这个最高经济会议不但负有管理全国工业之责,并须担任全国经济的计划。 后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