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七十三 皇祐四年(壬辰,1052)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仁宗皇祐四年七月盡是年十二月 秋七月乙巳,如京使趙瑜為京西鈐轄,專管勾捉賊。 出內藏庫錢三十萬緡、絹十萬匹,下河北助糴軍糧。至和元年八月可考。 丙午,命知桂州余靖經制廣南東、西路盜賊。時諫官賈黯言:「靖及楊畋皆許便宜從事,若兩人指蹤不一,則下將無所適從。又靖專制西路,若賊東嚮,則非靖所統,無以使眾。不若併付靖經制兩路。」而靖亦自言賊在東而使臣西,非臣志也。上從其言,故有是命。 丁未,戶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陳旭為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已而言者為旭圖進非次,遂改為禮部郎中、集賢殿修撰、河北轉運使。旭改命,乃庚申日。 壬子,詔審官院,廣西連、賀、端、白等州,近為蠻賊所踐,宜擇長吏存撫其民。 又詔自京至廣州增置馬遞鋪,仍令內臣一員提舉。 丁巳,大風起西方,拔木。 樞密院言,蠻賊徒黨無慮二萬人,日食米五百石,非有資其糧食者,則勢不可留,須法外禁之。辛酉,詔犯者其首處斬,從者配嶺北牢城,舟車沒官。 初,魏瓘築廣州城,鑿井畜水,作大弩為守備。及儂智高攻城甚急,且斷流水【一】,而城堅,井飲不竭,弩發輒中,中輒洞潰,賊勢稍屈。知英州晉江蘇緘,始聞廣州被圍,謂其眾曰:「廣與吾州密邇,今城危在旦暮而恬不往救,非義也。」乃蒐募壯勇合數千人,委州印於提點刑獄鮑軻,夜行赴難,去廣二十里駐兵。黃師宓者,廣人也,陷賊中,為謀主,緘使縛其父,斬以徇,賊聞之喪氣。時羣不逞皆旁緣為盜,緘捕得六十餘人,斬之,招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