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一 景德二年(乙巳,1005)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真宗景德二年八月盡是年十二月 八月丁丑朔,以翰林學士李宗諤、左諫議大夫張秉同判太常寺,仍命內臣監修樂器。時殿中侍御史艾仲孺上言:「每監祠祭,伏見太常樂器損闇,音律不調。郊禋在近,望遣使修飾,及擇近臣判寺。」故以命宗諤等。宗諤素曉音律,乃令太樂、鼓吹兩署工較其優劣,黜去濫吹者五十餘人。宗諤因編錄律呂法度,樂物名數,目曰樂纂,又裁定兩署工人試補條式及肄習程課,皆施行之。 戊寅,羣臣復上表,請郊畢聽樂如故。宰相繼以面論,卒不許。 庚辰,永興鳳翔節度使、太傅、兼中書令雍王元份薨,贈太師、尚書令,追封鄆王,謚恭靖。上於元份友愛尤篤,元份寢疾,上時在澶淵,聞之甚憂,就遣太醫,中使旁午於路。及還京,屢自臨省,醫禱備至。元份母任氏早卒,特贈太儀,以慰其心。既薨,哭之甚哀,他日見宰相語及,再三雪涕。舊制,親王母為太妃,公主母為太儀,時不欲有妃號,故特贈太儀。 辛巳,詔:「諸州縣案帳、要切文書、鈔榜等,委官吏上籍收鎖,無得貨鬻毀棄。仍命轉運使察舉,違者重寘其罪。」時魏州判官王象坐鬻案籍文鈔,除名為民,配隸唐州,因著條約。 癸未,令諸路轉運使不得以京朝官、使臣隨行指使。 三司言利州轉運使稱閬州素出甆器,請約所售價,收其算,不許。 丙戌,西川轉運使黃觀言,益州將吏民庶舉留知州張詠,詔褒之。始,車駕北征,四方搖心,詠慮遠夷乘隙為變,欲出奇以勝之,因取盜賊之尤無狀者,磔死於市,眾皆懾服,遂底嘉靖。每訊牒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