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卷第十一
《国语注》·韦昭
晉語五 1 臼季使,舍於冀野〔一〕。冀缺薅〔二〕,其妻饁之〔三〕,敬,相待如賓〔四〕。從而問之,冀芮之子也,與之歸;既復命,而進之曰:「臣得賢人,敢以告。」文公曰:「其父有罪,可乎〔五〕?」對曰:「國之良也,滅其前惡〔六〕,是故舜之刑也殛鯀,其舉也興禹〔七〕。今君之所聞也。齊桓公親舉管敬子,其賊也〔八〕。」公曰:「子何以知其賢也?」對曰:「臣見其不忘敬也。夫敬,德之恪也。恪於德以臨事,其何不濟!」公見之,使為下軍大夫〔九〕。 〔一〕 臼季,胥臣也。冀,晉邑。郊外曰野。 〔二〕 案:「薅」,公序本作「耨」,注同。 〔三〕 冀缺,郤成子也。薅,耘也。野饋曰饁,詩曰:「饁彼南畝。」 案:「耘」,公序本作「茠」。 〔四〕 夫婦相敬如賓。 〔五〕 文公元年,冀芮畏偪,與呂甥謀弒公,焚公宮,秦伯殺之是也。 〔六〕 滅,除也。 〔七〕 殛,誅也。鯀,禹父。 〔八〕 敬子,管仲之謚。 〔九〕 在文公時,而於此言之者,以襄公能繼父志,用冀缺。傳曰:「襄公以再命賞胥臣,曰:『舉郤缺,子之功也。』以一命,命郤缺為卿,復與之冀。」故曰冀缺。 2 陽處父如衛,反,過甯〔一〕,舍於逆旅甯嬴氏〔二〕。嬴謂其妻曰:「吾求君子久矣,今乃得之。」舉而從之〔三〕,陽子道與之語,及山而還〔四〕。其妻曰:「子得所求而不從之,何其懷也!〔五〕」曰:「吾見其貌而欲之,聞其言而惡之。夫貌,情之華也;〔六〕言,貌之機也〔七〕。身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