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卷第六

《国语注》·韦昭
齊語 1 桓公自莒反於齊〔一〕,使鮑叔為宰〔二〕,辭曰:「臣,君之庸臣也〔三〕。君加惠於臣,使不凍餒,則是君之賜也。若必治國家者,則非臣之所能也。若必治國家者,則其管夷吾乎〔四〕。臣之所不若夷吾者五:寬惠柔民,弗若也〔五〕;治國家不失其柄,弗若也〔六〕;忠信可結於百姓,弗若也;制禮義可法於四方,弗若也;執枹鼓立於軍門,使百姓皆加勇焉,弗若也〔七〕。」桓公曰:「夫管夷吾射寡人中鉤,是以濱於死〔八〕。」鮑叔對曰:「夫為其君動〔九〕也〔一0〕。君若宥而反之,夫猶是也〔一一〕。」桓公曰:「若何〔一二〕?」鮑子對曰:「請諸魯〔一三〕。」桓公曰:「施伯,魯君之謀臣也〔一四〕,夫知吾將用之,必不予我矣。若之何?」鮑子對曰:「使人請諸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在君之國,欲以戮之於群臣,故請之。』則予我矣。」桓公使請諸魯,如鮑叔之言。 〔一〕 桓公,齊太公之後、僖公之子、襄公之弟桓公小白也。初,襄公立,其政無常,鮑叔牙曰:「亂將作矣。」奉公子小白出奔莒。公孫無知殺襄公而立。管夷吾、邵忽奉公子糾奔魯。齊人殺無知,逆子糾于魯,莊公不即遣,而盟以要之。齊大夫歸逆小白于莒。莊公伐齊,納子糾,桓公自莒先入。 〔二〕 鮑叔,齊大夫,姒姓之後、鮑敬叔之子叔牙也。宰,太宰也。 〔三〕 庸,凡庸也。 〔四〕 管夷吾,齊卿,姬姓之後、管嚴仲之子敬仲也。 〔五〕 寬則得眾,惠則足以使民。柔,安也。 〔六〕 柄,謂本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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