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五六同立合约道光二十三年十月一二二○三--一七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同立合约(注一)竹南三保吞霄街庄总理、各庄正副、铺民人等,为遵奉宪谕,清庄联络,防拿盗匪,备御■〈口英〉逆(注二),肃靖地方事。兹蒙分宪谕,饬该保内清庄联络,团练壮勇,防御盗匪■〈口英〉逆,良法美意等因。仰见仁宪为国为民之至意也。惟是官有正条,民须约议,遵即设于街公所齐集,总理、各庄正副、铺民人等,公同佥议,酌约防拿盗匪,备御■〈口英〉逆条规,各声叙分明,妥洽机宜,开列于左。既约以后,该保内总理、正副(注三)、铺民人等,务须凛遵宪谕,清庄联络,保护爱民,肃靖地方至意,宜照佥议,酌约规条而行;无分彼此,无挟嫌疑,守望相助,出入相友。如有一庄被盗偷劫,鸣锣喊救,各庄相应当同心协力,勿袖手旁观,庄民壮勇联络拿究,如有■〈口英〉逆肆扰,备御一体。庶盗匪知法敛迹,而■〈口英〉逆闻风鼠逃;可见保内地方均齐肃清,庄民安居乐业,共托光天化日之下,长享盛世升平之福,如有不遵宪谕,不依佥约,公同佥呈,究儆不贷。合同立佥约字一样,除一本缴存案外,各庄收执一本存照。 计开条目: 一约:遵宪谕,巡拿盗匪,各庄派拨壮勇,日夜支更,梭织巡查。如遇盗匪劫抢,以及■〈口英〉逆侵扰,鸣锣为号,各庄联络,协力攻击。 一约:遇有村庄被盗窃劫,以及道路行旅徃来,被盗匪劫抢,喊救闻声,该庄联络,相应协力围拿。如畏缩不前,以及袖手旁观,公议:该庄究盗、赔赃,禀究。 一约:如盗匪被追,走入某庄,该庄不拿,即就该庄究盗、赔赃。另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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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第三五五禀道光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三--一六下一章:第三五七禀道光二十三年一月十六日一二二○三--一九《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目录第三四六禀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一二二○三--四第三四七禀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二二○三--五第三四八认充状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二二○三--六第三四九保结状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二二○三--七第三五○验充名单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二二○三--八第三五一供词及堂谕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二二○三--九第三五二呈道光二十三年闰七月十四日一二二○三--一一第三五三公立请帖道光二十三年闰七月一二二○三--一四第三五四谕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十五日一二二○三--一五第三五五禀道光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三--一六第三五七禀道光二十三年一月十六日一二二○三--一九第三五八单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一二二○三--二○第三五九佥禀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二第三六○供词及堂谕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七第三六一禀道光二十四年四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八第三六二保结状道光二十四年四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九第三六三验充名单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初三日一二二○三--三○第三六四供词及堂谕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初三日一二二○三--三一第三六五谕咸丰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一二二○五--一第三六六同立合约字咸丰七年六月一二二○五--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