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五五禀道光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三--一六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具禀台下竹南三保吞霄街总理刘振德,为遵谕佥议条约,造缴察核事。缘德等,荷蒙宪台谕,着清庄联络,防拿盗匪,肃靖地方等因;仰沐宪恩,爱民除盗之至意。该德凛遵,会同各庄正副、乡保,佥议联庄,同立条款,造册禀缴。是否有当,该德合将遵议条约,造册禀缴,存卷备查。叩乞大老爷察核施行。叩。 计禀缴清庄联络条款册壹本。 〔批〕据禀清庄联约条款,极为允协,务宜持之以实,永久遵行,毋得始勤终怠,是为切要。清册存。 私记 私记 道光贰拾三年拾月廿四日具禀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竹南三保、总理刘振德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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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第三五四谕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十五日一二二○三--一五下一章:第三五六同立合约道光二十三年十月一二二○三--一七《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目录第三四五禀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一二二○三--三第三四六禀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一二二○三--四第三四七禀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二二○三--五第三四八认充状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二二○三--六第三四九保结状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二二○三--七第三五○验充名单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二二○三--八第三五一供词及堂谕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二二○三--九第三五二呈道光二十三年闰七月十四日一二二○三--一一第三五三公立请帖道光二十三年闰七月一二二○三--一四第三五四谕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十五日一二二○三--一五第三五六同立合约道光二十三年十月一二二○三--一七第三五七禀道光二十三年一月十六日一二二○三--一九第三五八单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一二二○三--二○第三五九佥禀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二第三六○供词及堂谕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七第三六一禀道光二十四年四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八第三六二保结状道光二十四年四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九第三六三验充名单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初三日一二二○三--三○第三六四供词及堂谕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初三日一二二○三--三一第三六五谕咸丰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一二二○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