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四申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一一五○九--二四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补用同知、本任台北府宜兰县、调署新竹县,为造报事。案蒙宪札,饬即查明所辖,各国建设教堂几处,系何国,何教士几人,是何姓名人氏,堂内有无育婴、施药等事,分别大小样式,目前有无增设?自本年秋季起,按季造报等因。此案前经查明具报。兹蒙前因,覆查光绪十八年秋季分,卑辖城乡,共有英国建设大小教堂四处,堂屋俱系华式,仅有华教士居住传道,并无洋人在内。间有施医发药,俱无育婴情事,理合绘图造册,具文申报宪台,察查汇转。除报臬道宪外,为此备由,呈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计申送:清册一本、教堂图说一纸。 一、申 臬道宪顾 本府宪龙 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通商承吕祥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沈行初八 私记

本章导航

上一章:第二三三札光绪十八年十月二十日一一五○九--一六下一章:第二三五清册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一一五○九--二五《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目录第二二四禀光绪十四年二月初十日一一五○八--三第二二五切结状光绪十四年二月一一五○八--四第二二六切结状光绪十四年二月初十日一一五○八--五第二二七札光绪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一一五○九--三第二二八谕光绪十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一一五○九--四第二二九图说(第二三○号之粘付)一一五○九--一二第二三○申光绪十七年八月三十日一一五○九--一三第二三一清册光绪十七年八月三十日一一五○九--一四第二三二札光绪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一一五○九--一五第二三三札光绪十八年十月二十日一一五○九--一六第二三五清册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一一五○九--二五第二三六清册光绪十九年二月二十四日一一五○九--三五第二三七清册光绪十九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五○九--五五第二三八函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八日一一五一○--一第二三九函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九日一一五一○--二第二四○单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九日一一五一○--三第二四一移同治二年九月一一五一一--一第二四二移咸丰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一一六○一--一第二四三移咸丰十一年正月十七日一一六○二--一第二四四单(附回照)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一一六○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