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二移咸丰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一一六○一--一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即移办。 私记 移文 印 福建台湾府印 钦加盐运使司衔、福建台湾府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孔为移催监盘结报事。窃查兰厅富倅,奉宪檄饬,前赴兰厅本任,接印任事,所有秋前厅任内,经手收支、仓库、及一切应入交代等项银谷,例应依限盘收,造册结报,业经移委贵厅监盘。去后,迄今曾否盘收清楚,未准造册结报。除催兰厅赶紧接收,造册结报外,合就移催。为此备移贵分府,希即移会现任兰厅富,速将前厅秋任内,经手收支、仓库、正什各款银谷,以及一切应入交代等项,克日催令按款造册、移交,监同盘收清楚,出具监盘印结七本,移送过府,以便察转,勿再任延,望速,望速。须至移者。 右移 福建台湾北路淡防总捕分府 咸丰七年八月二十五日移 印 福建台湾府印 私记 九月二十四日奉 私记

本章导航

上一章:第二四一移同治二年九月一一五一一--一下一章:第二四三移咸丰十一年正月十七日一一六○二--一《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目录第二三二札光绪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一一五○九--一五第二三三札光绪十八年十月二十日一一五○九--一六第二三四申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一一五○九--二四第二三五清册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一一五○九--二五第二三六清册光绪十九年二月二十四日一一五○九--三五第二三七清册光绪十九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五○九--五五第二三八函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八日一一五一○--一第二三九函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九日一一五一○--二第二四○单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九日一一五一○--三第二四一移同治二年九月一一五一一--一第二四三移咸丰十一年正月十七日一一六○二--一第二四四单(附回照)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一一六○二--三第二四五移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一一六○二--七第二四五移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一一六○二--七第二四七总折稿光绪六年十一月一一六○四--一第二四八四柱细册光绪八年五月一一六○四--二第二四九札光绪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一一六○五--一第二五○移光绪九年八月二十八日一一六○六--一第二五一移光绪九年十一月八日一一六○六--二第二五二移光绪九年十二月初九日一一六○六--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