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卷 厘金
《江苏省通志稿度支志》·缪荃孙
厘 金 沿 革 自咸丰初,副都御史雷以諴主江南饷事,采归安诸生钱江之议,首他省行厘金法,取廉而入巨,商贾不病,兵气遂扬。曾、胡踵之,事平不去,复增其数,岁约得钱三、四百万,可谓巨矣。其后卡愈多,捐愈苛,弊亦日甚。商民输什,公家所 入仅三、四,余则为官司所耗费而鱼肉之。滋为民害,直无已时也。江南、北总局有三,迄今未更。兹分系其沿革著于篇。 金陵厘捐总局 江、淮、扬、通、海、徐、海七府厅州属之。 咸丰三年,金陵失陷,饷源枯竭,副都御史雷以諴治军扬州,始于仙女镇倡办厘捐。 按:是时雷以諴驻兵万福桥,与各营相犄角,以保东路里下河各州县门户。江都县属仙女庙,商贾辐辏,各业旧有抽收厘金章程,因即仿行,以济军需。坐贾则按月收捐为板厘,行商则设卡收捐为活厘,按获利之厚薄,约百分二、三。初试行于米行,继推及于各大行铺,由仙女、邵伯诸镇递及里下河各州县。是为苏有厘金之始,亦即全国行厘金之始。金陵总局为以诚所创办者,初名江北厘捐总局,由大营粮台经理。其捐项分南、北两台,南台给淮南军饷,北台给淮北军饷,故名。 四年,刑部侍郎军务大臣雷以諴奏称,试行厘捐助饷,业有成效,请推广照办,以裕军储。诏两江总督怡良、署江苏巡抚许乃钊、江南河道总督杨以增各就江南、江北地方情形,速商筹办。 自是乃先后设立苏州牙厘总局、松沪厘捐总局。 五年,奏准扬府属接壤地方设立三江营、荷花池等局。 十年,诏:江北厘局林立,泰兴口岸镇与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