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〇 押在公安局
《经历》·邹韬奋
在上海地方法院的看守所里只关了一天一夜,廿七日下午六点钟左右,又像老鼠被猫衔在嘴里奔窜着,由地方法院转解到公安局里去。我们先由看守所里被提出来,重新光顾待审室一次,不过这时我和章先生两个人同被押进一间待审室里去等候着。这时的法警对我们比初来的那天客气得多,大概他们都知道了我们是为着参加救国运动才到这里来的。等一会儿,我们先后被传审,检察官虽换了一个,但是问答内容还是上次那同样的一套。不过这次那位审问我们的检察官却充满着同情和歉意,拿出公安局的公文给我们看,里面说要移提我们去和沈先生等四位“对质”。检察官宣布之后,我们也没有什么话说,走出法庭后,就有公安局派来的人员迎上来押着出去。法院里有几个职员赶出来和我们握手送别,我们又觉到爱国的同胞们随处给与我们的同情和厚意的可感。我无意中和章先生说出了这一句话,在旁边同走的那位公安局的科员插着说:“这是各位先生人格的感动。”我说:“这倒不是我们几个个人的人格问题,却是有许多同胞不愿做亡国奴的心理的流露!” 我们随着一群公安局的侦探,警察,和科员,拥出了法院的门口,分乘汽车直驶公安局而去。 这时沈先生等四位已押在公安局三四天了,我们一进公安局,就被引到他们的房间里去。我们在患难中相见畅谈,当然是格外快慰的,彼此诉说了一番经过的情形,又说了不少互相安慰的话语。我看看他们所住的房间还算清洁,是在二层楼上,前面有个露台,露台的前面是大天井,立在露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