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货六○

《宋会要辑稿》·徐松
恩惠「恩惠」二字原放在天头,今据体例移作标题。 居养院养济院漏泽园等杂录 【宋会要】 居养院始于唐之悲田、福田院。 元符元年,诏:「鳏寡孤独贫乏不能自存者,以官屋居之,月给米豆;疾病者,仍给医药。」 崇宁五年,始赐名居养。从淮东提举司之请么。五年,淮东提举司言:「安济坊、漏泽园,并已蒙朝廷赐名。其居养鳏寡孤独等,亦乞特赐名称。」诏依,京西湖北以「居养」为名,诸路准此。 绍熙五年九月十四日明堂赦文:「在法,诸州每岁收养乞丐。访闻往往将强壮慵惰及有行业住家之人计嘱所属,冒滥支给,其委实老疾孤幼贫乏之人不沾实惠。仰今后须管照应条令,从实根括,不得仍前纵容作弊。其临安府仁和、钱塘县养济院,收养流寓乞丐,亦仰依此施行,不得徒为文具。如有违戾去处,仰提举(司)[常]平司觉察,按治施行。内有军人拣汰离军之后,残笃废疾不能自存、在外乞丐之人,仰本军随营分措置收养,毋致失所。」 自后,郊祀明堂赦亦如之。 庆元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广东提刑陈晔言:「窃见所部十四郡,多是水土恶弱,小官贪于近阙,玹累远来,死于瘴疠者时时有之,孥累贫乏,不能还乡,遂致狼狈。晔撙节豹用,起宅子六十间,专养士夫孤遗。又买官民田及置房廊,拘收钱米,创仓库各一所,凡入宅居止者,计口日给钱。仍以其余遇有二广事故官员扶护出岭,量支路费。欲名其宅曰『安仁』,仓库曰『惠济』。尚虑向后不能相承,却致流落之家复至失所。乞行下本司得以遵守」从之。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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