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货五七
《宋会要辑稿》·徐松
赈贷上赈恤灾伤 【宋会要】 太祖建隆元年正月,命使往诸州赈贷。《宋史 太祖纪》:建隆元年三月丙辰,宿州火,遣使恤灾。建隆元年夏四月,遣使分诣京城门,赐饥民粥。十一月,振扬州城中民,人米一斛,十岁以下者,半之。 建隆二年三月,以金、商、延州鼠食苒,民饥,遣使赈之。 十一月,诏:「濠、楚民乏食,令长吏开仓赈贷。」 三年正月,以扬、舒、滁、和、庐、寿、光、黄、濠、泗、楚、海、通、泰等十四州民乏食,令逐路长吏开仓赈给之。 三月,赐沂州民种食。六月,诏宿州发廪赈饥民。《太祖(帝)[本]纪》:十二月,蒲、晋、慈、隰、相、卫六州饥,诏所在发廪赈之。 四年二月,命使臣往澶、滑、卫、魏、晋、绛、蒲、孟等州发廪赈饥民。 干德二年二月,陕州言民饥,遣给事中刘载往赈之。四月,诏延州贷粟五千石,济麟州饥民。又灵武言饥殍者甚众,命以泾州官廪谷三万石赈之。 四年三月,淮南诸郡言江南饥民数千人来归。诏所在长吏发廪赈之。 六年正月,诏陕州集津镇、绛州垣曲县、怀州武陟县民饥,发廪赈之。 开宝四年二月,诏诸道赈贷,借人户义仓斛斗。是月,平刘鋹,诏广南管内州县应乡村不接济人户、阙少粮食者,委本州岛官吏取逐县委实户数,于省仓内量行赈贷。候丰稔日,令只纳元数。 六年二月,曹州言民饥。诏运太仓米二万石往赈之。 七年正月,诏通事舍人杜继儒赴扬、楚等州开仓赈贷楚:原脱,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二八补。。 六月,诏河中府发廪粟三万石赈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