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朝鲜王朝实录[太宗实录]》·佚名
(庚寅)十年大明永樂八年 春正月 1月1日 ○戊辰朔,上親祭于文昭殿。還宮,率百官行賀正禮。 1月3日 ○庚午,謙眞兀狄哈萬戶於應朱款塞,請朝許之。 ○命栽松于昌德宮及健元陵。 1月4日 ○辛未,司諫院詣闕請尹穆等罪,翼日再請,上以未寧,禁將命者勿啓。 1月5日 ○壬申,收前開城留後申浩職牒。浩侵奪隣居隙地,廣其家基,漢城判官權卓,依科折給,毁其垣廊。浩不勝憤怒,上書訴卓不公,下司憲府覈實,浩坐誣告。 1月6日 ○癸酉,遣司直朴茂,管押八運馬六百四十四匹如遼東。 ○司諫院上疏請尹穆等罪。疏曰: 誅討亂賊,先治其黨,《春秋》之法也。亂臣李茂,已伏首惡之罪,其黨尹穆等,得全性命,甚非《春秋》討亂之義。此臣等請置於法,至再至三,期於蒙允而後已也。具成亮、宗秀,茂之姻親,又當亂謀發覺之日,往來通言,漏洩事情,罪在不宥,今蒙外方從便,實爲非義。伏惟殿下,命攸司將尹穆、李彬、柳沂、思德、希閔及茂之子李衎等,明正典刑,以示大法;將具成亮、宗秀,收其職牒,屛諸海上,終身不敍。 疏留中。上謂代言等曰:「今臺諫所言,皆國家大事,我若不聽,則必辭職而退矣。時當頒祿,臺諫有故,則各品告身,留滯日久,最爲不可。宜令臺諫擧知予意。」 1月7日 ○甲戌,豐海道都觀察使上言:「當農隙,修築道內城堡。」許之。 ○命禁人臧獲投屬本宮者。上召司憲掌令郭德淵曰:「人家臧獲,不無投屬本宮者。予聞其本主錄事宋謙等數人,欲言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