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

《朝鲜王朝实录[太宗实录]》·佚名
(癸巳)十三年大明永樂十一年 春正月 1月1日 ○辛巳朔,日食。 ○上詣文昭殿,行元日別祭。以日食之變,停向闕賀禮,不受朝。諸道皆獻馬。諸道進馬自此始。將午,上以素衣角帶,出御正殿月臺。日官伐鼓,日食始自午正三刻,至申初二刻乃復。初,書雲觀嘗啓:「復於申初三刻。」上謂代言等曰:「日食差一刻,書雲觀得無罪歟?」知申事金汝知對曰:「日食有常度,書雲觀推步之稍差,罪之有無,臣等所未知也。」左副代言韓尙德曰:「日食雖有常度,人事修則當食不食,或漏刻之差,亦未可知,臣恐無罪也。」上曰:「罪疑惟輕,功疑惟重,是聖訓也。」乃賜述者黃思祐米豆二十石。 1月2日 ○壬午,西北面安州地震。 ○上詣仁德宮,打毬也。世子宗親與焉。內資少尹鄭宗誠戲語大護軍李順蒙曰:「汝之狂,當繼權希達,汝之後伊誰繼之?」希達聞之,大怒醜罵,且曰:「汝是夢周之子,幸賴我上德,保爾首領。」遂奮袂奪順蒙所執朱杖抶之。上聞之曰:「希達年老官高,其狂不減乃如是耶!」仍命希達往汝家勿出。司憲府上言曰:「權希達前此屢辱朝士,今又逞其私忿,以禁杖抶宗誠,宗誠亦欺謾希達,兩俱有罪。請下攸司治之。」上曰:「二人皆有罪,吾其和解之。」 1月3日 ○癸未,進素膳。上以初五日行乞命齋,致齋也。 ○吾都里、兀良哈等來,獻土物。 1月4日 ○甲申,對馬島宗貞茂,使人來獻土物,賜貞茂米一百石。 1月5日 ○乙酉,流星出天市垣,入建星度,形如甁,色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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