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
《朝鲜王朝实录[显宗实录]》·佚名
丁未 春正月 1月1日 ○丙子朔,以朴長遠爲刑曹判書,趙復陽爲吏曹參判,李慶徽爲兵曹參判,李慶億爲大司憲,尹文擧爲右副賓客,李時術爲兵曹參知,李翊、沈梓、李有相、洪萬鍾爲春坊兼官,尹趾善爲說書,金澄爲掌令,吳斗寅爲校理,洪重普加輔國,金壽興、柳赫然加正憲,張善澂、金萬基加嘉善。 ○執義李程、掌令朴增輝啓:「臣等見統制使朴敬祉緘辭,木花及他求請之人,飾辭秘諱,終不現告。若不下理嚴問,理無首實。請拿問。」上不允。臺論爭之不已,久乃從之。 ○領議政鄭太和、左議政洪命夏以罰及上躬爲不安,上疏引咎乞免曰:「若不卽允許,則無以慰輿情之憤、勵臣子之節。」上答曰:「予意已竭於前,不必多誥。卿等宜勿控辭。」時以罰金之辱,終歸上躬,物議齊憤,皆咎大臣,故兩臣乞免。 ○領、左相更疏乞遞,上不許。 1月3日 ○戊寅,執義李程、掌令朴增輝等啓請還收藥房外,溫泉陪從諸臣及醫內官等賞加及張善澂新授加資,上不從。 1月4日 ○己卯,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三司。領、左相以爲:「情勢不安,何敢晏然職次。物情亦皆憤惋。乞免。」上曰:「卿等此言,實非尋常辭職之比。然若以卿等之固辭,遽爾許遞,決不可爲也。」命夏曰:「君受罰金之辱,而臣保祿位之榮,古今天下,豈有是理。若斷之以義,則臣等之職,豈可一日仍在乎。」上曰:「卿於此事,實不干涉,何若是過嫌耶。」副護軍李浣曰:「年前有各衙門屯田革罷之議,他衙門,則事勢所拘,皆不革罷,而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