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年
《朝鲜王朝实录[显宗实录]》·佚名
庚子 春正月 1月1日 ○丁巳朔,禮曹啓曰:「以工曹判書閔應亨所啓,有供上量減之命,䘏民除弊,瞻聆感聳。第日用如或不足,則亦涉苟簡,請朔封三十卷中,減除五卷。」上曰:「太少,七卷減之。」 ○持平閔光熽、呂聖齊以病未赴召,引嫌退待,掌令成後卨處置請遞,從之。 1月3日 ○己未,日暈右珥。 ○上下敎曰:「京畿、海西罪人,因赦蒙放者,只是數人,似涉文具,稟秩及仍配中,量其罪名,可恕者,更議以啓。」 ○賜老人年八十以上者歲饌衣資,從承旨姜栢年之請也。 ○禮曹啓:「請申明監試擧子照訖之法,且禁用咨文紙。」從之。 ○上令承旨趙珩等,議搆宋時烈處諭旨,遣假注書金錫之,傳諭于時烈,槪云:「自卿去朝,不啻如失左右手而已。向者卿所謂不忍聞之說,未知何樣兇人,做出飛語,爲逐卿計,而至以駙馬輩入讒爲言,卿之決歸,職由於此云,若有是事,予豈不知。予之心曲,已悉於益平尉洪得箕之疏批矣。予之於卿,心肝相照,設有讒者百人,何足以動予一髮。春日向暖,昔疾宜寥,從速還朝,以破奸言。」時烈回啓略曰:「臣於上年病伏中,猝聞煩言一起,心膽焦煎,蒼黃下來,實因冤氣撑柱,心火發動,得不仆於道路矣。及至還家,長委枕席,時一回思,釁孽如山,只願溘然而無知也。不謂聖眷愈隆,綸音遠下,臣誠感隕,涕淚如瀉。至於流言之諭,尤極惶感,此無非臣,爲臣無狀之致也,此則臣自訟之不暇,而不敢有尤人之心也。亦不敢謂讒者之言,或徹於聖明之前也。然臣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