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
《朝鲜王朝实录[显宗实录]》·佚名
癸丑 春正月 1月1日 ○壬申朔,太白晝見。 1月2日 ○癸酉,以吳斗寅爲承旨,金粹五爲掌令。 ○原壤監司李之翼辭陛,上引見謂曰:「本道土瘠民貧,庚、辛以後,凶歉連仍,孑遺之民,未及蘇安。須撫摩而安集之。」之翼曰:「敢不承命?」 1月3日 ○甲戌,上引見大臣、備局諸宰,新歲初引見也。左相金壽恒、右相李慶億,獻規箴、頌祝之言,而皆以奮發勤學之意勸勉,委靡姑息之弊,陳戒,上嘉納焉。諸宰因以庚、辛米布之量蠲,百官俸祿之裁減,議復舊當否,上斷以聖衷,或仍減或復舊。校理李奎齡曰:「安東人李宗準,死於戊午史禍。後雖伸理,迄未追贈,誠欠典也。」上曰:「贈職。」 1月4日 ○乙亥,以宋昌爲獻納。 ○領議政鄭太和十二度呈告,上優批不許。 1月6日 ○丁丑,流星出,光照地。 ○上以臂痛受灸。 1月7日 ○戊寅,太白晝見。 ○以李弘淵擢拜刑曺參判,閔蓍重擢拜戶曺參判,鄭晳爲承旨。〈史臣曰:「以弘淵之貪墨,蓍重之無才,俱蒙顯擢,物情豈不駭然。」〉 1月8日 ○己卯,太白連日晝見。 ○以李浣爲捕盜大將。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接慰官趙師錫、忠淸兵使朴振翰辭陛,上皆召見。師錫請,講定與倭問答之辭,上曰:「然。」仍問諸臣,皆曰:「移館之請,姑宜防塞。」師錫曰:「倭書契中,有備北圖南之語,未知其指意如何,而不許其請,則彼必激怒曰,均是與國也,厚於北,而曲徇其言,薄於南,而不許哀訴,何也云爾。則宜如何答之?」左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