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

《朝鲜王朝实录[显宗实录]》·佚名
乙巳 春正月 1月1日 ○戊子朔,太白晝見。 1月2日 ○己丑,太白晝見。 ○先是結城縣監李柙拜掌令。執義吳始壽、持平金錫胄論柙曾任憲職,不厭人望,且與掌令閔周冕,爲妻三寸叔姪,請還收新命,仍授前任。周冕引避,語多侵斥,始壽、錫胄與李慶果相繼引避。司諫吳斗寅、正言李秞俱以相避,不得處置,亦引避,副校理金萬均等處置,請遞始壽等,而出斗寅、秞,上從之。 1月3日 ○庚寅,太白晝見。 ○以閔維重爲舍人,李程爲執義,丁昌燾爲掌令,李翊爲正言,閔宗道、魚震翼爲持平,李慶億爲大司成,金錫胄爲修撰。 1月4日 ○辛卯,太白晝見。 ○諫院啓曰:「義州府尹姜裕後雖有廉名治績,至於嘉善之資,便是二品之秩,其在愼賞之道,不可輕授。請改正。」不從。 1月5日 ○壬辰,禁府照陵官趙根等律以進,上以罪重律輕,命推禁府堂上。判義禁洪重普等啓。「以律文盜園陵樹木者,以杖一百、徒三年論罪,而守直陵官,無竝論之語。今此陵官,以制書有違,杖一百、盡奪告身照入者,蓋亦出於從重也。」上曰:「旣使人盜園陵樹木,則陵官雖不自盜,其罪一也。今若遽用輕律,則將來之患,有不可勝言。竝更照律徒配。」 1月6日 ○癸巳,太白晝見。 ○上以臺官呈告,近益紛紜,政院捧入爲非,承旨及呈告人,竝命推考。大司憲朴長遠以時在呈告,引避遞。 ○是夜彗滅。 1月7日 ○甲午,太白晝見。 ○以崔逸爲獻納,李伯麟爲持平,朴長遠爲右參贊,吳始壽爲應敎,李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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