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 明治二十七年中内政之发达(1867—1894)
《给大家看的日本通史》·陈恭禄
自明治即位,迄于中日战争,前后共二十七年。其政治改革,立宪运动,前已述之。若夫陆海军之扩充,财政之整理,司法之改良,教育之普及,交通之发达,农工商业之前进,宗教之改革,凡此种种,其进步之速,有足令人惊异者。兹略分述之。 陆军 朝廷初无直辖之军队,自将军归政,始设兵部。一八六八年,创设兵学寮于京都,教育青年,以充军官。后二年,山县有朋等自欧洲考察归,请采法国军制。明年,天皇征兵于萨摩、长门、土佐三藩,以为亲兵。俄废兵部,置陆军省。山县主废士族阶级,实行征兵;议定常备兵服役三年,后备兵服役四年。山县之言曰:“他日增加军队,不能专赖士族。欧洲征兵,无士族平民之分,而国势强盛。长门尝募农民以充队伍,兵皆能战,不必忧也。”于是分全国为六军区,以东京、仙台、名古屋、大阪、广岛、熊本为练兵地,开始征兵。将校以兵学寮毕业生充之;其稍有材能者,多居要职。政府聘用法人,编定军制,教授学生;又遣学生往法,专修军事学。及西南乱起,民兵与战者,纪律严明,勇敢善战,过于士族。乱平,更扩充陆军省。一八七九年,又改订征兵律令,增加服役年限为常备三年,预备三年,后备四年。旋改预备四年,后备五年;废纳款免役之例;立陆军大学,教授军事;又擢下级军官为临时学生,授为少尉,以练军队。其统兵大将,多为长人。每年特派检阅使,考察下级军官教练之勤惰,检其学术,使不敢怠。及中日战时,国中能战之兵,二十四万。兹列其军费如下: 日本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