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三 惟崇俭能广惠
《左宗棠全传》·秦翰才
左宗棠为人颇省啬,同时又颇慷慨,省啬者处己,慷慨者待人。 宗棠家世寒素(参阅第二节),食无求美,衣无求华,诚已习之。然至出山督师,居处较崇,仍仅限定岁以银二百两供家用,在家书中屡以为言。如咸丰十年(1860)十月与长子孝威云: ……家中用度,及延师之费,每年由营中付二百金归,省啬用之,足矣。此外断不准多用,断不能多寄,致损我介节。…… 十一年(1861)五月,又与孝威云: ……每岁我于薪水中,存二百金,为宁家课子之费,上年曾见之公牍,不可多取欺人。家中一切,均从简省,断不可浪用,致失寒素之风,启汰侈之渐。…… 是年,家中教师欲他就,十月,又与孝威云: ……先生加束脩留之,每年百金为度,如必欲就江西三百金之馆,亦可听便。我每年只取二百金薪水付家,不能请三百金先生也。…… 其维持每年二百金寄家费用之坚决如此。然此二百金之数,总属不敷,如以一百金奉师,则所余仅一百金矣。故同治元年(1862)九月,又与孝威云: ……我在外每年以二百两寄家,不敷家用,今拟明岁以后,多寄二百两归可耳。……注1041 其后虽官至兼圻,而对于家人费用,仍斤斤计较。孝威中式湖南本省乡试举人,仅允刊发朱卷数十本。后知孝威印一千五百本,以为未免太多。其谒祠扫墓之费,仅限用钱数十缗。筠心夫人殁后,不许发讣,严责诸子治丧所费太奢,以为“恐家中已有官气矣”。宗棠年六十,次子孝宽在家建屋,拟为治觞,宗棠与孝威书,大加申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