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义勇兵
《林肯》·钱智修
是时西美各州,红种遗民犹伙。中有萨克族(Sac)者,夙居奕伦诺州北境,以不堪白种蹂躏,遁至密士失必西岸以居。然种人仇复之念,固无时忘。至一千八百三十二年(清道光十二年,民国前七十九年),乃戴土酋号“黑鹰”(Black Hawk)者以乱,史称“黑鹰之战”。 黑鹰战起,林肯则为义勇兵队长,助国军戡乱。林肯未尝学军旅之事,队员来自田间,尤椎鲁不易管束。然以遇士有礼,又执法不稍瞻徇,仍为人所敬惮。尝有红种人持军书诣营,队员以其诈,必欲死之。正拟枪待发,林肯入立其间曰:“余为此人保护,杀彼者死。”众中无一人敢动者。后有见此事者告人,谓林肯生平词色,未有如此次之严厉者。 林肯生平治事,从不半途而废。数星期后,本队现役期满,队员咸归。而林肯仍投一马队为目兵,至黑鹰成擒而止。是役也,历时仅数月,林肯未得与敌交绥,一显男儿身手。然其勇气,其毅力,其治人御众之材能,则已如锥处囊中,脱颖而出矣。 【批评】 不侮鳏寡,不畏强御,斯谓之大勇。吾于林肯之救红种人见之。 治事不半途而废,为成功之不二法门。诚以凡事之经验之兴味,必历久而后出也。故拿破仑谓:“战争之胜负,在最后五分钟。” 当时,美国西部各个州,遗留下来的红种民众还有很多。其中萨克族(Sac),一直居住在奕伦诺州的北方境内,因不能忍受白种人的欺压摧残,搬逃到了密西西比河的西岸居住。然而,萨克族人的复仇念头从来都没有断过。在1832年(清朝道光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