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放奴及被刺
《林肯》·钱智修
一千八百六十三年(清同治二年,民国前四十九年)一月一日,林肯公布解放奴隶令,是为南北战争之一大转机。令曰:“余以大元帅职权,际兹合众国内乱侵寻纲维解纽之时,敢以处置战争之必要。布令于众,自今伊始。各州境内有被蓄为奴隶者,其咸复乃自由。我合众国行政部暨陆海军官,当承认其自由而保护之。” 初,南北之开衅也,北方共和党已以放奴为请,林肯生平本为此一大事出世,自亦极表同情。然虑放奴以后,将益犯南人之怒,坚其负嵎反抗之心,故仍隐忍未发。至是战祸频年不已,南军以奴隶为前驱,连得胜仗。林肯乃知放奴之举,非特人道主义所不容缓,抑且可以制叛军之死命,永绝南北纷扰之机。遂决以大元帅之职权行之。盖林肯仁心仁闻,固过人一等,而谋定后动,不敢举国家之大器,轻于一掷,其忍耐心尤不可及也。 放奴令颁,除奴籍者凡四百万人。奴隶之役于南军者咸倒戈降,南军遂大挫。是年五月,南将黎战北军于盏塞罗维(Chancellersville),虽获胜,然丧其名将驾克孙(Jackson)。及七月,北将梅特(Meade)有揭地堡(Gettysburg)之捷,格兰脱有维克斯堡Wicksburg之捷。北军益乘势锐进,所向无前。法帝拿破仑三世劝和,林肯不从。是为南北战争之第三年。 一千八百六十四年(清同治三年,民国前四十八年),是为南北战争之第四年。时南军势益穷蹙,而林肯总统任期已垂满。北方民主党拥败将麦克尔兰为魁,选举之争甚烈,然林肯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