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节 职 官 概 论
《隋唐史》·岑仲勉
唐代官制,异常复杂,稍后更有“官”与“使”之别,益令初学者难以了解。外官系统较单纯,可略而不论,兹只就内官[173]表说其大概。(已见前五节者不复出) 甲、三省 (一)尚书省 吏部尚书——侍郎——吏部等四司。 户部尚书——侍郎——户部等四司。 礼部尚书——侍郎——礼部等四司。 兵部尚书——侍郎——兵部等四司。 刑部尚书——侍郎——刑部等四司。 工部尚书——侍郎——工部等四司。 以左、右仆射领省事,其下有左、右丞;左丞管吏、户、礼三部之十二司,其下设左司。右丞管兵、刑、工三部之十二司,其下设右司。凡司各置郎中、员外郎一或二员。省署在南,故谓之南省。 (二)门下省 下置(1)给事中,掌封驳。(2)左散骑常侍,闲员。(3)左补阙、左拾遗,主讽谏。又附设弘文馆,馆有学士,掌详正图籍。 (三)中书省 下置(1)右散骑常侍,闲员。(2)右补阙、右拾遗,与左者向。附设集贤殿书院,院有学士,主刊辑经籍;史馆,掌修国史;秘书省,省设监,掌图书事;司天台,台设监,掌历数。 乙、御史台 其长曰大夫,次中丞,职在司宪,有大事推勘,则与中书、门下共讯之,谓之三司。下设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等员。中唐以后,外官理民事者率准其职之高下,带宪官兼衔[174]。 丙、九寺 寺各设'卿,太常、宗正为正三品,余皆从三品。 (一)太常 掌礼乐、祭祀。所设各署中有太医署,署置医、针、按摩等博士。 (二)光禄 掌膳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