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 试用辩证法解说隋史之一节

《隋唐史》·岑仲勉
辩证唯物论及历史唯物论为目前亟须探究之一种科学,其学固甚精深,非仓卒可以卒业,要非令人不能了解之学问。一般所条论,虽多限于整个社会及社会经济,实则一切现象,属自然的或人事的,无不可应用辩证法以观察其因果。今姑就拙编《隋唐史》之一节,作试探性解释,或可供同学讨论之资料也。为欲阅者明了本事之始末起见,特先摘录如下: 我国之丝绢输出,本亚洲一重要商业,其取道大概有三:(1)向西出粟特(即康国一带)者最古之商道。(2)从今外蒙古经新疆之北以出中亚者,匈奴所取之道。(3)通南洋及印度诸港之海道。当时主要顾客,多波斯及罗马人,居间转贩者则中亚之粟特商队及行走印度洋之海舶。 东罗马人欲扫除波斯从中剥削之害,Justinian帝在位时(五二七—五六五),曾试培蚕种而未获成功,乃谋诸阿拉伯西面土人,求与印度诸港直接交通,波斯人知而沮之,并设法妨碍陆上之转运,以遂其专利操纵。 粟特商之经营陆路贩丝者,当哒被突厥所灭,即请其新君室点密可汗,向波斯要求,准彼辈在波斯辖境内贩售丝帛,可汗许之,遣使赴波斯(约五六七年前)。波斯王Nushirvan不允,且多方毒杀突厥来使,由是二国交恶。 粟特商又怂恿可汗,谋东罗马的销场;有一商人名Maniach,于五六七年底行抵东罗马都城,呈突厥文可汗书,外附许多缯帛,略言突厥分为四部,大权操于室点密,翌年初,东罗马帝Justin(五六五—五七六)遣使Zemark报聘,至可汗…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