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节 隋代经济发展之概况
《隋唐史》·岑仲勉
隋朝统一,未及卅载而崩溃,经济设施,中间无大变化,本节只举出旧史记载之重要错误,使吾人对当日经济批判,不至建筑在错误的基础之上,至于设施细点,则俟唐史统言之。 人是生产力最重要的因素,要明白南北统一后经济的变化与发展至如何程度,就得先了解隋代人口孳生的问题。 涉周、隋间户口数目,旧史有记载不确给人以错觉者两事: (一)据《周书》六,建德六年(五七七)灭齐,齐有户三百三十万二千五百二十八,口二千万六千六百八十六,《通典》七所记,大数略同;《通典》又不知据某种史料,称大象中(五七九—五八〇)“有户三百五十九万,口九百万九千六百四”。按大象在建德后,于理应包举平齐所得之户口,今户只增三十(依《周书》计)或五十余万(依《隋书》及《通典》计),似嫌过少;然据建德三年(五七四)募百姓为侍官、除其县籍、是后夏人半为兵之记载,尚可诿为别有原因。独至人口则不然;北齐已有口二千万,中间并无天灾、人祸,何故两三年后,周之总口数只得九百万?又据《续高僧传》,周武灭佛,关山东西“三方释子减三百万,皆复军民,还归编户”,如果九百万已举北齐人口,岂不是佛徒占总口三分之一?处此极端冲突下,吾人只有设想《通典》所记大象中户口,系指北周原有区域而言,不包灭齐之数;说苟不误,则隋受周禅时有户约六百九十(或六十)万,口二千九百万,而《通典》所云,“后周静帝末授隋禅,有户三百五十九万九千六百四”,实漏计北齐户口之数。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