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礼记述注》·李光坡
<經部,禮類,禮記之屬,禮記述註 欽定四庫全書 禮記述註卷十八 安溪李 光坡 撰 雜記下第二十一 有父之喪如未沒喪而母死其除父之喪也服其除服卒事反喪服 集說曰沒猶終也除也父喪在小祥後大祥前是未沒父喪也又遭母喪則既葬後當除父喪之時自服除喪之服以行大祥之禮此禮事畢即服喪母之服若母喪未葬而值父之二祥則不得服祥服者以祥祭為吉未葬為凶不忍於凶時行吉禮也 雖諸父昆弟之喪如當父母之喪其除諸父昆弟之喪也皆服其除喪之服卒事反喪服 註曰雖有親之大喪猶為輕服者除骨肉之恩也唯君之喪不除私服言當者朞大功之喪或終始皆在三年之中小功緦麻則不除殤長中乃除 疏曰此亦謂重喪葬後之時也 如三年之喪則既顈其練祥皆行 集說曰前喪後喪俱是三年之服其後喪既受葛之後得為前喪行練祥之禮也既顈者既虞受服之時以葛絰易要之麻絰也顈草名無葛之鄉以顈代 王父死未練祥而孫又死猶是附於王父也 疏曰禮孫死祔祖今此明若祖喪雖未二祥而孫死則孫亦得用是祔禮祔於祖也然王父雖祔未練無廟孫得祔於祖其孫就王父所祔祖廟之中而祔祭王父馬 有殯聞外喪哭之他室入奠卒奠出改服即位如始即位之禮 集說曰有殯謂父母喪未葬也外喪兄弟之喪在遠者也哭不於殯宫而於他室明非哭殯也入奠者哭之明日之朝著已本喪之服入奠殯宫奠畢而出乃脱已本喪服著新死者未成服之服而即昨日他室所哭之位如始即位之禮者謂今日之即哭位如昨日始聞喪而即位之禮也 大夫士將與祭於公既視濯而父母死則猶是與祭也次於異宫既祭釋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