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
《弘道录》·邵经邦
弘道录卷之四 仁 父子之仁 《尧典》曰:虞舜,父顽,母骂,象傲,克谐以孝。 录曰:此稽古史臣弟一义也。夫孝为万善之原,仁之本务也。以尧舜之大圣,行禅授之大事,不过曰克谐以孝而已。然则圣人之德又何以加於孝乎。 孟子曰:帝使其子九男二女,百官牛羊仓凛备以事舜於畎#1亩之中,天下之士多就之者,帝将胥天下而迁之焉。为不顺於父母,如穷人无所归。天下之士悦之,人之所欲也,而不足以解忧;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忧;富,人之所欲,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忧;贵,人之所欲,贵为天子而不足以解忧。人悦#2之、好色、富贵,无足以解忧者,惟顺於父母可以解忧。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不得於君,则热中大孝,终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子於大舜见之矣。 录曰:岂惟舜哉。今我皇上之孝,真有如大舜者。观其屡所谕辅臣,不以身为天子,当有四海为乐,至咨嗟涕泣。若有不能一曰安於其上者,其词具见明伦大典,亦可谓终身慕者矣。 万章问曰:人有言至於禹而德衰,不传於贤,而传於子。有诸。孟子曰:否。不然也。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昔者禹荐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枢歌者,不枢歌益而枢歌启,曰:吾君之子也。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於民久。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於民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