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卷第十一

《孟子章句》·赵岐
赵氏注 告子章句上 告子者,告,姓也。子,男子之通称也。名不害,兼治儒、墨之道者,尝学于孟子,而不能纯彻性命之理。《论语》曰:子罕言命。谓性命之难言也。以告子能执弟子之问,故以题篇。 告子曰:性犹杞柳也,义犹杯桊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耜柳为杯桊。告子以为人性为才干,义为成器,犹以耜柳之木为杯桊也。耜柳,柜柳也。一曰:耜,木名也。《诗》云:北山有耜,杯桊,杯素也。 孟子曰: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杯桊乎?将戕贼耜柳而后以为杯桊也?戕犹残也。《春秋传》曰:戕舟发梁,子能顺完,耜柳不伤。其性而成杯桊乎?将以斤斧残贼之,乃可以为杯桊乎?言必残贼也。如将戕贼耜柳而以为杯桊,则亦将戕贼人以为仁义与?孟子言以人身为仁义,岂可复残伤其形体,乃成仁义邪?明不可比杯桊也。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以告子转性以为仁义,若转木以成器,必残贼之。故言率人以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叹辞也。章指言养性长义,顺夫自然,残木为器,变而后成。告子道偏,见有不纯,仁内义外,违人之端,孟子拂之,不假以言也。 告子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湍者,圜也,谓湍湍潆水也。告子以喻人性若是水也,善恶随物而化,无本善不善之性也。 孟子曰: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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