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章句卷三
《礼记章句》·王夫之
檀弓上 夏、殷之礼,因时创制。周公监于二代,建一王之典,而三恪之后,犹修先世之事守,虽文献凋落,尚多传习。孔子折中裁定,归于画一,顾其言曰“吾从周”,又曰“某殷人也”,则孔氏所讲习而行用者,固有杂殷、周之制者焉。夫子没,七十子之徒亲闻习见,各得圣人之一体,是以尊闻行知,各有所尚。而春秋以降,学士大夫之行礼者,或移于俗尚,逾于轨则,或附古行私,名合实离,或惩创流俗,矫枉过直,参诸孔门,传说之不一,诚有不得而齐者矣。夫礼,经也;因事变之不齐而斟酌以中节者,权也。惟圣人而后可与权,则下此者不得与矣。是篇杂记夫子以后行礼异同之迹,其出入得失,或因圣言以为之论定,或虚悬其事而不明著其是非。诚体验而慎思之,将必有不易之理存乎其中,而精义之用显矣。诚学者择善之切图,而《礼经》之断案也。亦以简册繁多,分为上下篇。 上篇凡百二十五章。 公仪仲子之丧,檀弓免焉。 免,亡运反。 “公仪”,氏;“仲子”,字;鲁同姓大夫。檀弓,鲁人。“免”者,以布广一寸,从项中而前交于额,又却向后绕于髻,袒而不冠者之丧饰也。朋友皆在他邦,则袒免,矜其无主而为之主也。仲子所立非主,均于无主。故弓重服以哀之,且起问者见事情也。凡朋友冠弁绖。 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 舍,书也反。下同。 明弓以是,故而免也。“孙”,适孙。“子”,庶子。“立”,立为丧主。春秋诸侯之大夫世官,则为丧主者嗣其爵。称仲子者,其遗令云然。 檀弓曰:“何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