穀梁春秋經傳古義疏卷九
《榖梁春秋经传古义疏》·廖平
昭公 昭初年,晉、楚爲二伯,齊、魯、衛、鄭爲晉屬方伯,秦、陳、蔡、吴爲楚屬方伯。自平丘以後,諸侯遂亂,于二十七年以後再見公如齊、晉之文,中國則齊、晉,夷狄則吴、楚,争盟諸侯,非復二伯之古制也。《魯世家》:「三十一年,襄公卒。其九月,太子卒。魯人立齊歸之子裯爲君,是爲昭公。」 元年 《年表》:「周景王四年,晉平十七年,齊景七年,宋平三十五年,陳哀二十八年,衛襄三年,蔡靈二年,鄭簡二十五年,曹武十四年,杞文九年,秦景三十六年,楚郟敖四年,吴夷昧三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繼正即位,正也。 再發傳者,明子野正卒。 叔孫豹會晉趙武、楚公子圍、齊國弱、宋向戌、衛齊惡、陳公子招、蔡公孫歸生、鄭罕虎、許人、曹人于郭。 楚在晉下,二伯詞也。招不目弟者,會盟正辭,通于天下,「諸侯之尊,兄弟不得以屬通」也。蔡在會者,以楚在也;次陳下者,陳、蔡、衛三國大夫次序亦不定也。齊在楚下,主晉伯也。郭,《左》作虢。 疏 招,成公子,哀公弟。 二月,取鄆。 鄆者,莒之邑也。此伐而取,不言伐者,避下晉之討也。在喪而取,譏公也。公以鄆始,亦以鄆終。 疏 《魯語》:「虢之會,諸侯之大夫尋盟未退。季武子伐莒取鄆,莒人告于會,楚人將以叔孫穆子爲戮。晉樂王鮒求貨于穆子,曰:『吾爲子請于楚。』穆子不予。梁其踁謂穆子曰:『有貨以衛身也,出貨而可以免,子何愛焉?』穆子曰:『非女所知也。承君命以會大事,而國有罪,我以貨私免,是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