穀梁春秋經傳古義疏卷六
《榖梁春秋经传古义疏》·廖平
宣公 宣公弑立,故不卒大夫。其時齊不會諸侯,以晉、楚爲二伯,楚強晉弱,故急存中國。 疏 《魯世家》:「文公次妃敬嬴,嬖愛,生子俀。」「襄仲殺惡及視而立俀,是爲宣公。」按:宣世不言公如楚,仍以齊、晉爲二伯也。楚強齊弱,齊不盟會諸侯。何以不伯楚而貶齊?齊、晉爲二伯之正,《春秋》存之也。宣世公如齊,不如晉,非晉失伯歟?晉主諸侯同盟,不言如楚,仍伯晉可知。宣公藉齊之力以弑立,專心事齊,特著如齊,以明其事耳。 元年 《年表》:「周匡王五年,齊惠元年,晉靈十三年,宋文三年,陳靈六年,衛成二十七年,蔡文四 注 年,鄭穆二十年,曹文十年,杞桓二十九年 注 ,秦共元年,楚莊六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公以子赤,故畏齊討,背晉,專心事齊。十八年中,五如齊,不一如晉。大夫七如齊,歸父一如晉而已。 疏 終公世,與晉交涉者三見,與齊交涉者二十餘見,公專心事齊也。 繼故而言即位, 據子卒不日爲故,繼故正,宜不言即位。 與聞乎故也。 劉子云:「宣公者,文公之弟 注 也。文公薨,文公之子赤立,宣公殺子赤而奪之國,立爲魯侯。」 疏 劉説見《新序》 注 。 公子遂如齊逆女。 言如,復繫逆女,譏逆女也。宣弑而遂逆女,起遂與弑也,與翬同,故卒疏之。翬不卒者,罪尤重也。 疏 凡弑君而言逆女者,皆爲與弑之人,如翬與遂是也。 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 傳曰:「大夫不以夫人,以夫人,非正也。刺不親迎。」月者,兼譏喪娶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