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道论、价值论之意义

《哲学概论》·唐君毅
第一节 中文中之人道论伦理之学及西方之伦理学人生哲学或价值哲学之名义 我们在上章论中国伦理心性之学之形上学的意义,意在说明形上学与伦理学,天道论与人道论之可相辅为用。本部则进而专论人道论中直接与价值相连之若干问题。 中文中所谓人道之一名,我们于第一部第七章,曾说其盖首始于孔子所谓“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后孟子又言:“人者,仁也,合而言之道也。”荀子言:“道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为道也。”至于伦理之学之一名,我们亦曾言其盖始于孟子所谓“圣人人伦之至也,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礼记乐记》谓“乐者,通伦理者也”,而荀子亦尝言:“伦类不通,仁义不一,不可谓善学。” 中国先哲所谓道,我们前亦曾说,《易传》尝有“形而上者谓之道”之言。然《易传》所谓形而上者之道,本兼三才之道之天道、地道、及人道而言。所谓“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与柔曰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唯老庄言道,略偏于天道,或先天地生之道。然在儒者及他家之所谓道,皆天道人道并重,而言人道者尤多。自道之本义言,原为人之所行。故在中国思想中,言人道亦更切要于言天道或天地之道。 中国先哲所谓人道之人,可指个人,亦可指全人类,而无所谓单数复数之分。至于所谓伦理,则我们亦曾说其可指人与人之间之所以相待之当然之道与理。至所谓伦类之一名,亦兼指各种人之品类而言,如君子之伦、小人之伦。则伦理之学,即兼指人之如何成为君子,免于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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