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意志自由之问题(下)
《哲学概论》·唐君毅
第五节 意志自由之真义,使意志成为原因或自因之自由 吾人由上列最后二段所说,即知意志自由之问题,与一般自然科学之是否承认必然因果律,或是否承认自然中有偶然之问题,并无直接之关系。吾人如反省,吾人之所以欲肯定意志之自由之故,便知此实唯是欲由此意志自由之肯定,以使吾人之实现价值之事,成为真实可能。而欲使此事成为可能,则吾人并不能,亦不愿,全然否定因果律之存在。因如因果律不存在,则吾人之自由意志之贯彻于行为,亦不能有形成吾人之人格之效果,与成就其他一切实现价值之事业之效果,便与吾人实现价值之目标相违,而吾人亦可不必要求有此意志之自由。故人之要求意志之自由,并非要求超出于一切因果律之外,而只是要求此意志之自身之能成为原因,以发生结果,而不只是由意志以外之原因,加以机械必然的决定者而已。 吾人如承认吾人之意志可成为原因,则人之意志,即非可由外面之观察者,所能预测者。吾人亦不能根据人当下之意志以前之心理状况、意志状况,以预测人之当下之意志。人之意志之可成为原因,此首因,此意志要为宇宙间之一事实。一切事实,皆可成为后起事之原因,则意志何独不能?然意志之为一事实,初为一内在而为人所自觉之事实,乃初非外面观察之所及。一切外面之观察,皆限于对意志之表现之观察。意志之表现,乃后于意志之发动者。故由外面之观察,以预测意志,即只能为据人以前之意志之表现,预测其后来之意志及其表现。然吾人如何能由人之过去之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