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原道下:老子言道之六义贯释
《中国哲学原论》·唐君毅
一 如何会通此六义之道之讨论 吾人于上文分析老子书中道之一辞,涵义有六,并述及其他道家之徒、后之解老者与有承于老子之学者,于此六义,尽可畸轻畸重,而各有所偏。亦见此六义,并非彼此处处相依相待而成立,亦非决不可分离而论之一整体。吾人前于论及道之第四义时,谓人尽可取此第四义中,老子所言修德之道,生活之道之若干,而不取其他。此乃因此第四义中之道,与其他诸义之道,其不必然相依相待之情形,特为显著之故。实则其余之诸义之道间,亦非处处相待,而尽可容人之或取或舍,而老学之流滋多。然人又不可因此而谓老子一书,唯是十口相传之老人言之集结,无一贯宗旨之著。而吾人纵假定此书为群言之集结,编之成书者,亦必有其融铸之匠心。则吾人于此书所陈之诸义,自不能不求有一贯之解释,以求契合于编之成书者之用心。此中吾人所需之工夫,亦将与视老子为一人一手之所著者,无大差异。唯吾人今如欲对老子所言之道之六义,加以一贯之解释,又不能离老子之所已言,别出一义,以综此六义。吾人今唯有就此六义中选择一义,以为此贯释之始点,此一义又必须为足引申其涵义,不经迂回,以次第直接顺通其余五义而无迕者,然后可更合于老子之原义,以完成吾人之目标。 吾人今如欲就此六义中择一义,以为次第顺通余义之始点,可先用淘汰之方法,以观何者之决不能成为次第顺通之始点。吾人今欲言者,即首不宜如近人之以第一义(如冯友兰之中国哲学史之见)或第三义(如胡适之中国哲学史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