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果
《太虚大师全书》·太虚
──二十五年八月在江西第二监狱讲── 今天承刘典狱长之邀,来和各位讲讲佛法。佛法的大要,就是最普遍、最简单的“因果”两字。因果的意义很广泛,无论何事、何物,他的成功叫作“果”,而其成功以前都有“因”。所以、因果不是凭空突然而来,必由积渐而底于成功此事、此物的。从万物、万事、之结果而观他的所以成功,即考察他的因,所谓“观果察因”。由现在之因,可以观察将来之果,所以佛经说:‘欲知前世因,现在受者是;欲知将来果,现在作者是’。佛之所以能知过去未来事,也就是从今生受报晓得前世之因;从今生所作晓得来世之果而已! 因果之理,很普遍而且很平等,不限于任何一部分的。非特人类有因果的关系,凡是一切有生命的,乃至于天地万物,都要受因果之支配。我们个人,是从各个之因造成各个之果;即做了不好的因,必要受不好的果。所以我们觉得现在种种皆是以前之因所造成,而欲将来得到好果,现在必须要造好因,此乃佛说之“因果”法则。就是国家大法,治、乱、安、危,也都是要根据他的。一般人眼前所受的苦乐,都是从前所作或善、或恶之所致,能明白此理,即可以离开人世间的一切苦恼。我们要造好因,凡是以前恶的行为,应该觉悟、忏悔、改过、迁善;一方面、能够消灭以前的恶因,一方面、可以造成将来的好果。要‘以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庶可离苦得乐。我们要澈底了解因果的道理,努力为善,其权悉操诸己。论语云:‘我欲仁,斯仁至矣’。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