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 制 今 论

《太虚大师全书》·太虚
──十六年作── 民国四年,予按照当时国势,曾作整理僧伽制度论,一再出版,流通海内,颇为时彦推许。而一般论者,以为时机成熟,今有施行可能。然夷考现在社会情状,则又有当改更者,试论列之:一、前者作僧依品,定僧数为八十万人,此准乾隆时僧产所养之僧众以言耳。一损失于长发之劫,再毁夺于新政之变,及入民国以来受政治军事与其他种种摧残;加以嘉、道而后,僧伽不振,日益式微;兹所存者,至多不过二十万人(蒙藏喇嘛在外)。除去尼僧二万,二十二行省每省平均仅八千余人,且其产不足以养之,泰半藉应赴经忏以糊口。然新疆、甘肃、广西殆无汉族僧;奉天、吉林、黑龙江、贵州、山东,每省不盈千;云南、广东亦只千余;河南、陕西、湖北、江西、安徽、福建、直隶、山西,不及八千;唯浙江、江苏、湖南、四川,每省有二三万人耳。今以之分为五大区:(一)直隶、山西、河南、陕西、山东、东三省、甘肃、新疆区,(二)川、滇、黔、桂区,(三)湘、鄂、赣区,(四)浙、闽、粤区,(五)苏、皖区,每区可三万六千人而已。 二、前论分僧众、信众而专僧众,且僧众专在学行众。但今佛化重心渐移信众,而时代趋势又侧重生计,僧众亦不能不为生利分子以谋自立于社会,则不能不将佛化众析为七众如左: ┌长老众………学行服务三十年以上者 │学行众………求学比丘及宏法菩萨 ┌僧众┤服务众………出家从事农工商者 │ └尼 众………剃度修行之女众 佛化┤ ┌皈戒众………皈戒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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