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二十颂讲要

《太虚大师全书》·太虚
──八年正月在上海尚贤堂讲── 若识无实境,即处、时决定,相续不决定,作用不应成。 万法唯识,心外无境,此唯识宗之说也。有难者曰:假定祗此内识,而心外别无实境,则下之四义,应不成立:一、处所之决定。二、时间之决定。三、相续不决定──相续者,人生之异名,人唯见自心中之境物,而实与众人有同等之感觉,且各人无不见,天地之所现不决定,唯见一类境焉。四、事物之作用。在难者之意,以为上之四义,确系一般公理,故有此难。 处、时定如梦;身不定如鬼,同见脓河等;如梦损有用。 答曰:梦属唯心所变现之幻境,此人人共知者,当在梦中,确有定处,并有定时。恒河之水,饿鬼见为脓血等类,固唯心之境也;然众多饿鬼同见之,且一一饿鬼亦见脓秽等多物也。梦惊心慑,梦淫精损,亦非实事而生作用。如是、则上之四义,不必实境,亦可由心识构成,此分释也。 一切如地狱,同见狱卒等,能为逼害事,故四义皆成。 再印度人普通观念,皆信地狱。地狱中狱卒等,非实有情也;然恶人死后,同见牛头马面等狱卒,相逼为害。其中境况,则有处所,并有时间,同类恶人等受痛苦,一一恶人遍受逼害,且身体上离合冷热,起种种作用,无异生前。如是、则上之四义,即此一端,俱可了解,此总释也。 如天上傍生,地狱中不尔,所执傍生鬼,不受彼苦故。 难者又曰:狱卒如天界象鸟等一类傍生,不得谓非实有情。不知此等傍生,由自业力,识熟成果。至地狱中之狱卒,则并无自体业识,不过地狱中恶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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