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性空慧学概论
《太虚大师全书》·太虚
──三十一年下学期在汉藏教理院讲── 一 略彰名义 甲 法性 乙 空慧 丙 法性空慧学 二 中论在一切佛法中 甲 在教理中 乙 在行果中 三 中论在龙树诸论中 甲 宗论之部 乙 释经之部 丙 集经之部 丁 颂赞之部 四 中论在印度诸释中 甲 提婆诸论 乙 中论梵志青目释 丙 顺中论义入般若法门 丁 大乘中观论释 戊 般若灯论释 己 入中论 五 中论在中国诸宗中 甲 三论宗 乙 天台宗 丙 华严宗 丁 唯识宗 六 中论八不缘起偈 甲 列举论文 乙 释义特点 丙 文义抉择 七 中论前二十五品 甲 列品名 乙 释文义 八 中论后二品 九 中国佛学之特点 甲 总持 乙 融会 十 龙树中观与今之判摄 甲 龙树中观之圆活无滞 乙 学者应注重修己悟他 丙 今以理之实际及三级三宗判摄 丁 于佛祖应善学其契理契机 一 略彰名义 甲 法性 1.法性之名义 明显的说,法、即指宇宙万有一切法;性、意义很多,这里是指普遍义和永久不变义的:遍一切法永恒不变的理性,便叫做法性。在一切法中,不限何法,都具有这种理性;无论它如何变化,都有这不变的理性存在。但这样普遍无限永恒不变的法性,到何处寻觅?因为一切见闻思量到的种种法,都是相对有限前后变迁的,要寻求绝对不变的真实性,于一切法中都寻不到。中论云:‘于种种法,凡夫分别为有,智者推求则见其空’。因此,以智慧推究寻求的结果,都没有可说为真实性的;故一切法,都无永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