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中观释论 第九卷

《大乘中观释论》·安慧
大乘中观释论 第九卷 安慧菩萨造 译经三藏朝散大夫试鸿胪卿光梵大师赐紫沙门臣惟净等奉 诏译 观薪火品第十之余 ◎复次颂言 即薪而无火 释曰。遣一性故 异薪亦无火 释曰。薪火二法遣异性故 火中亦无薪 薪中亦无火 释曰。总遣异性故。此中薪火二法。一性异性俱不可见。如瓶非木。又如水中莲花。异性不成故。是故胜义谛中。薪火二法非相因有。而彼二法毕竟空故 复次颂言 如说薪火法 能所取亦然 释曰。一性异性互相因待次第不成。复次颂言 余诸法皆同 释曰。彼能取所取。非作者作业一性可着。亦非异性所取。离亦不生。若异性所取。即互不到。不到即不烧。不烧即不灭。不灭即是常。若法常住。彼即互相因待不成。若成不成二法。相因毕竟无体。若人计火从余方来。有其能取及所取者。此义不成。故下颂言 及彼瓶衣等 释曰。彼瓶衣等因果二法。同生不同。生能相所相。彼等所成。如非泥团即是其瓶。彼瓶果法有作用故。亦非异瓶别有果法作用所成。非彼二法互相因待。若成不成相因无体。此如是故。余处随应所说亦然。若胜义谛中无一异性。是故不应取着 如有颂言 非受非不受 异复云何有 如能取所取 诸所说亦然 复次颂言 若人执有我 诸法有实性 各各差别说 彼不解佛法 观生死品第十一 复有人言。胜义谛中亦有生死。何以故。如佛所言。生死长远。众生愚迷不知正法。我欲令彼如理修行得尽生死。乃作是言。汝诸苾刍。应如是学。以此证知。胜义谛中有其生死 论者言。如佛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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