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中观释论 第六卷

《大乘中观释论》·安慧
大乘中观释论 第六卷 安慧菩萨造 西天译经三藏朝散大夫试鸿胪卿传梵大师赐紫沙门臣法护等奉 诏译 观有为品第七之二 ◎又复有言。我宗有别道理。令彼生法离无穷过。故彼宗颂言 如灯能自照 亦能照于他 彼生法亦然 自生复生他 论者言。作如此说。亦非道理。以无照故。若有暗冥即有所照。故颂破言 灯中自无暗 住处亦无暗 破暗乃名照 无暗即无照 释曰。今此观察若无有暗。是故灯不自照。亦不照他 复次颂言 无少处可照 是灯何能照 生亦无少分 生法可成就 又复有言。彼灯生时即可照邪 论者言。若灯生时亦不能照。以先分位无暗可破。若彼有暗即有所破。如是乃说。灯能自照。亦复照他。今此所说云何灯不到暗而能破暗。若不到者。故颂遣言 云何灯生时 而能破于暗 彼灯初生时 不能及于暗 释曰。灯初生时。无有性故。若或俱时。又无分位。若灯不到暗能破暗者 复次颂言 灯若不到暗 而能破暗者 灯在于此间 应破一切暗 释曰。同法若不到。差别因无体。譬如磁石。力能差别无决定因。此说亦非有其力能。先有所成故。如彼磁石所成皆遍。是法生时无所诠表。力能无体故。此复云何 复次颂言 若灯能自照 亦能照他者 暗亦于自他 暗蔽定无疑 释曰。此非所乐自所作处有相违故。灯亦复然。此非所乐。灯以照明为所成性。若灯与暗相违。灯即可成自照照他。无复别异所作性故。暗以暗蔽所成其性。若暗与明相违。暗即亦应自暗暗他。如是安立非有此义。如瓶等色现可见故 此中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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