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俗诠卷第五
《成唯识论俗诠》·明昱
天亲菩萨造颂 护法等菩萨造论 唐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明西蜀沙门 明昱 俗诠 前第二能变中。正释颂意分为八科。一总释名。二释所依。三释所缘。四释性相。五释相应分三。一根本烦恼。二余及触等。已上诸科。四卷中竟。此中第三傍通舍受分二。一问答偏执。 此染污意何受相应(至)缘唯舍地善业果故。 初义未正。以据爱我。唯喜受俱。次义亦偏。以理破前。谓此第七。遍三界故。若喜受俱。喜随第七。乃至有顶。又违圣说。喜唯二禅。应说下。自立义。地狱鬼畜。名为恶趣。缘恶业果。心常忧故。人中。欲界六种诸天。色界初禅。及第二禅。俱得喜受。以此九处。业果善故。第三禅名离喜妙乐。故彼地中。乐受相应。第四禅天。乃至有顶。兼四空处。总有五地。俱名舍受。以彼天中。苦乐二境。无由现故。故唯舍受。 △一问答偏执竟。下二正义破前。 有义彼说亦不应理(至)恒于所缘平等转故。 此义正理。破前二执喜忧乐三。变异受摄。决不与此染意相应。又此下。据颂不别说。证此第七识。必同舍受。七八二识。虽性俱无记。有覆无覆异。颂别说之。今此受义。既不别说。必与彼同。故唯舍受。复明已转未转诸心所法。同义别义。例显第七。与第八识。同是舍受。第八因中。唯五心所。转依位中。具二十一。第七因中。唯十八心所。转依亦二十一。又第八识。已转未转。唯舍受俱。第七亦尔。任运平等转者。释舍受相应义。 △二正义破前竟。通上五释相应竟。下六释有覆。 末那心所何性所摄(至)若已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