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俗诠卷第三
《成唯识论俗诠》·明昱
天亲菩萨造颂 护法等菩萨造论 唐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明西蜀沙门 明昱 俗诠 前初能变中。正释颂意分为八科。一释三名。二释行相。二卷中竟。此中三释相应分三。一问答总释。 此识与几心所相应(至)以是遍行心所摄故。 问答以明王所相应也。谓此藏识。从无始来。至第八地。名未转依。前七地中。及三贤六道。名一切位。于诸位中。恒与此五心所相应。以五心所。是遍行故。故与藏识遍一切位。 △一问答总释竟。下二别释五所分六。一释触心所分二。一体性业用。 触谓三和分别变异(至)引触起时胜彼识境。 根境生识。故名三和。变异。是三和之功能。分别。是分取之义。谓触分取三和中一分功能。故能令心心所触境为性。余心所法。皆依触生。故说受等所依为业。谓根境下。释上三和与触互为缘义。触依下。释成。谓触依三和而得生。三和由触而得合。故说为彼互相生义。彼即三和也。三和合位下。释上分别变异。变异是三和生心所之功能。触所亦似三和能生受等。故说触所。分别三和中变异功能也。三和功能唯根胜者。有四义。一由主故。二由近故。三由遍故。四由续故。境虽能生心心所。以非主非近故。心虽是主。近生心所。不能生心。又非遍故。境与识。皆阙续义。故唯根胜。 △一体性业用竟。下二经论差别。 故集论等但说分别(至)如受等性非即三和。 故集论下。引证根力独胜。兼释触所体性业用。起尽经说者。据五蕴论云。行蕴有七十三数。谓五十一心所中。除去受想二蕴。余四十九法。合…